主旨:檢送「臺南市政府遴選第 3 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委員會少年代表報名簡章須知」1 份及海報 3 張,惠請張貼,並請 貴校推薦及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遴選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少年代表作業要點辦理。
二、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實現公民社會願景,鼓勵少年參與本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學習表達意見與發展公民素養及能力,並引導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計畫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遴選少年代表,並於遴選後提供一系列之專業訓練,以培植在地參與兒少福利促進之少年。
三、旨揭遴選活動公開徵求 20 名 12 歲至 18 歲設籍或實際居住於臺南市之少年,關心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並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或其他相關經驗者,即日起至 104 年 1 月 30 日止受理報名(郵戳為憑)。報名資料請逕寄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收(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 36 號)。
四、相關活動訊息,公布於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http://social.tainan.gov.tw)/活動訊息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