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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鍾宜橋 - 註冊組 | 2017-10-12 | 點閱數: 639

 

◎中輟生: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連續3日以上者,依「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 2條規定上網通報中輟。

◎高關懷學生:依據「強迫入學條例」第 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8條規定,「全學期累積達 7 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者,仍應通報中輟。備註:7 日=49 節

◎「中輟學生」之輟學(復學)通報之完整流程

(1)導師:填具中輟(復學)通報表、高關懷通報表(如有需要請詢問註冊組)。

(2)註冊組:上網通報並列印通報四聯單

(3)各處室核章:校內通報單暨通報四聯單按照下列順序核章

               教務處è學務處è輔導室

(4)陳核校長核章

(5)註冊組:對外發函,通報相關單位

關於中輟(復學)通報的再度提醒—導師部份

※無故曠課一日以上請導師聯繫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

※校內通報單:中輟暨復學皆需先由導師填寫,註冊組再依此校內通報單上網通報。

※學生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已達2日(有中輟之虞者),煩請導師能在第2天時先電話告知註冊組、生教組、輔導組。

 

 通報相關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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