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教育局 110 年 4 月 29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548885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對修復式正義的瞭解,本校申請教育局與台南律師公會合作之「校園法治教育新思維-修復式正義之校園實踐」入校宣導計畫,聘請黃逸豪律師進行宣導,期能將修復式正義精神與理念落實於校園及班級,有效和平處理校園衝突及違規事件。
三、研習時間: 110 年 10 月 12 日(二)13:30-16:30 。
四、研習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五、報名方式:請於 110 年 10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2 時前自行至學習護照(https://e-learning.tn.edu.tw/default.aspx)報名,學習護照編號: 255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