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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活動 設備組 - 學務處 | 2015-08-28 | 點閱數: 1202

臺南市 10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賽實施計畫

  • 比賽方式:

(一)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擇優統一送件比賽市賽不受理個人送件。由學校採先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報名表:一式兩份,如附件一,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書法類作品請以透明膠帶浮貼。

(三)本校比賽事項:

  1. 書法比賽:報名表如附件,可至活動組索取

依臺南市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校內書法比賽:【書法類校內初賽方式:由各校辦理校內現場書寫比賽,公開評審,並請各校將辦理書法初賽相關佐證資料留校備查。

  1. 報名時間:8 月 31 日(星期一)~9月 2日(星期三)
  2. 比賽時間:9 月 7 日(星期一)第 5
  3. 比賽地點:圖書室
  4. 參賽須知:
  1. 普通班級與美術班分組競賽
  2. 試題由學校指定,書寫字體不拘
  3. 紙張由學校提供,筆、墨、硯、墊布等相關用具由參賽者個人自備
  1. 成績評選:
  1. 由本校美術老師擔任評審
  2. 預計挑選普通班 9名,美術班 12代表參加市賽
  1. 注意事項:
  1. 依大會規定,有意參加臺南市美術比賽書法類者,須先取得校內初選資格方可參賽!
  2. 經評選取得參賽權者,必須代表學校參賽,故非誠勿試!
  1. 收件日期: 104年 9月 23日(星期三)~9 月 29 日(星期二)。逾時不候!
  2. 收件地點:書法類取得資格後依規定送件

普通班—學務處學生活動組。

美術班—美術老師。

  1. 應繳資料:依報名表項目如實填寫,以便美術老師聯繫

選上之參賽作品(背面需黏貼報名表二張)、作品清冊一份、切結書一份。

  1. 評選事項:預計 10/2(五 )辦理校內初選

依臺南市美術比賽規定,本校可應徵作品件數如下:

國中組 31班以上各類各組作品可增加至 9件;設有美術班之學校,參加美術班組,各類各組作品可增加至 12件。

備註:未被選上作品將擇優,作為校慶美展之用。

  1. 市賽現場收件不接受更改任何資料,若資料與網路登記不符者,以網路報名資料為準。

◎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組別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備註

 

 

 

 

 

 

 

 

 

國中組

 

西畫類

1.國中組一律使用畫紙或紙版,大小為四開(約 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作品一律裝框,背面加裝木板。

 

 

 

 

 

書法類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公分×135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 68 公分×135公分)。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3.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

4.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不可書寫校名(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所寫文字不得使用「簡化字」,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1.須先取得校內初選資格方可參賽

2.未托底者一律不收件

 

平面設計類

1.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 39 公分×108 公分或 78 公分×54 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 78公分×108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 39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3.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漫畫類

1.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 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不裱裝。

2.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另需附 tif檔之光碟,作品仍需印出。

3.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文字表達。

 

 

水墨畫類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分×70 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 120公分,長不得超過 270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3.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未托底者一律不收件

版畫類

1.國中組大小以四開(約 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超過 120公分×120公分,作品一律裱框,背面加裝木板。

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參賽作品共同注意事項:

  1. 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2. 為確保作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作好防範措施。
  3. 請作者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成績;若作品於運送過程中受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4.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份參賽(如 104 年10月市內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以二年級作品參加低年級組比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5.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請慎重填報,網路報名完成後不得再更改。
  6. 各類別參賽作品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報名表---------------------------------------

臺南市 104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賽

書法類比賽報名表

班級

座號

姓名

導師簽名

 

 

 

 

※有意參加者,自行於 9 月 3 日(三)中午 12 : 30 之前將報名表交回學務處活動組

*完整表件如附件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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