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1565171 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分別於 111 年 11 月 28 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自 111 年 12 月 1 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取消室外空間及室外場所應全程佩戴之限制(指揮中心另行研擬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
三、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旨揭管理指引,重點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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