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投資選擇實施辦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業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民國112年8月2日台管儲二第1121740218A號令發布。
二、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25日臺教人(四)字第1120076913B號函辦理。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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