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點節錄(詳細請參閱附件)
1.學校應向教職員工及家長或民眾宣導,含糖飲料禁入校園
2.學校教職員工及家長或民眾,倘欲於校園內無償提供飲品或點心予學生時,應符合「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並不得影響午餐提供。
3.為確保供應品質與安全,學校應辦理下列事項:
二、為降低食安風險,促進學童健康,本校同仁若欲提供或協助訂購食品及飲料給學生時,
請確認 :是否符合飲品及點心規範,並至學務處填寫「校園飲品及點心供應表」備查。
三、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 (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