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既有外送員,一般民眾亦有可能於換/新購電動機車後成為外送員,且執行外送時間範圍應有實際接單行為,爰調整本專案以購車發票日期往前計算 1 年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需提供外送完成接單至少 100 筆之紀錄,以符合大部分外送員申請補助資格。
修正條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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