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30669#233 (06)-2130668 service@tn.edu.tw
帳號 密碼
:::
人事專區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09-03 | 點閱數: 1075

一、因現行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二條已明定公務員每日、每週辦公時數與每週休息日數,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廢止本辦法。

二、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