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局113年9月4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131207662號函辦理。
二、本市學校差勤系統試辦期程係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為配合市府期程,爰本市學校差勤系統賡續試辦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檢附教育局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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