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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
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本( 115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止,敬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0 月 28 日府原社字第 1141496731 號函頒「臺
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
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檢附前開申請作業須知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供參,電子檔亦
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
業務」下載(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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