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彈性調整本校行政人員寒暑假上班時間,並經行政會議通過。
二、辦公時間: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2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三、適用對象:本校行政人員(教師兼行政人員、職員、職工)
四、寒暑假期間仍有民眾至學校洽辦業務,為維民眾及師生權益,請加強督導職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暑假辦公時間內,仍應依規定準時上下班並遵守辦公紀律。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