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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設備組 - 輔導室 | 2017-10-16 | 點閱數: 697

臺南市 106年新住民子女

「原鄉職涯職群體驗營」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二、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發展五年中程計畫。

   三、教育部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方案。

      四、臺南市國中及高中職學生生涯輔導實施方案。

貳、目的:

      ㄧ、提供對餐旅職群有興趣的國民中學新住民子女學生,安排體驗營活動,協助其對生涯的自我探索,以利未來之生涯發展。

      二、透過參加餐旅職群體驗活動,提供國民中學新住民子女學生認識東南亞飲食文化之管道,以奠定其生涯發展基礎,啟發學習動機及繼續發展能力。

      三、響應政府新南向政策,增加國民中學新住民子女學生對東南亞飲食文化的認識,培養學生對多元文化的認知與尊重,並增進對自己父母文化的認同。

参、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後甲國中

(三)協辦單位: 私立亞洲餐旅學校

肆、參加對象:對餐旅職群有興趣之國中新住民子女學生,共辦理

              二梯次,每梯次各 30 人,共計 60人。

伍、辦理地點:臺南市立後甲國中國民中學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

中心(臺南市東區東平路 260 號)

陸、辦理時間:(溪南場)106年 12月 09 日(六)上午 9 時至 13 時

             (溪北場)106 年 12月 16日(六)上午 9 時至 13 時

(溪北及溪南行政區劃分示意圖詳見附件一)。

柒、課程內容:

 時間

活動主題

內容

主持

備註

07:30-08:40

學生於各集合點上車

12/09溪南場:善化國中 7:30→新化國中8:00→後甲國中8:30

12/16溪北場:新營火車站 7:30→隆田火車站8:00→後甲國中8:40

各車負責人

車上說明活動流程及分組

08:40-09:00

開幕式及

破冰活動

  1. 長官致詞
  2. 陳瑞榮校長致詞
  3. 自我介紹、互相認識

教育局長官

後甲國中

陳瑞榮校長

亞洲餐旅

書國範校長

職探中心

09:00-10:30

餐旅職群

體驗課程

溪南場:泰式酸辣涼拌海鮮

溪北場:越南米皮捲 

亞洲餐旅團隊

(業師及助理講師各一名)

 

10:30-12:00

餐旅職群

體驗課程

溪南場:沙嗲雞肉佐法式麵包

溪北場:芭蕉葉烤魚餅

亞洲餐旅團隊

(業師及助理講師各一名)

 

12:00-13:00

餐旅職群

體驗課程

介紹東南亞各國用餐禮儀

亞洲餐旅團隊

(業師及助理講師各一名)

 

13:00-14:00

賦歸

12/09溪南場:後甲國中 13:00→新化國中13:30→善化國中14:00

12/16溪北場:後甲國中 13:00→隆田火車站13:40→新營火車站14:00

各車負責人

 

捌、師資:講    師:前台東知本老爺飯店 中餐副主廚-彭聖傑

          助理講師:亞洲餐旅學校 陸大衛主任

玖、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臺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 輔導室陳韻涵主任

      (二)聯絡電話:(06) 2388118轉 1041

傳真:(06) 2375970 (請先來電切換)

      (三)活動住址:臺南市東區東平路 260 號

拾、參加職群體驗營需配合事項:

ㄧ、本體驗營為對於餐旅職群有興趣的國中新住民子女學生為參加對象。

二、請學校上線上調查填寫學生報名資料,於106年 10月 27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將參加體驗營學生報名表基本資料(如附件二)統整後,將報名表word 檔核章後的 PDF 檔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8121  ,俾便辦理體驗營活動聯繫及保險事宜

三、有意願參加報名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同意書,家長同意書統一由各校輔導室留存。

四、務請要求學生服裝儀容,注意體驗禮儀,切勿嬉戲追逐喧嘩,過馬路請注意交通安全,請各校行前予以宣導體驗注意事項(附件三),謝謝!

五、為瞭解體驗營內容是否適宜,體驗活動當天,學生需繳交學習單,所以煩請各校主辦人提醒學生活動當天帶筆、筆記本及袋子,俾便書寫實作學習單。

六、體驗營集合方式採定點集合,集合時間、地點如附件四,請由家長將體驗學生載到指定定點上車及接回。

七、體驗活動當天,將視報名情況協商適當學校派一位工作成員隨車跟隊。

八、本體驗營名額有限,各校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後,錄取名單將擇期公告,獲錄取者請務必參與。

九、請欲報名參與體驗營學生務請家長填寫家長同意書(附件五),並由各校自行留存。

拾壹、研習經費:

一、本計畫所需經費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工作計畫經費專款支應。

二、本計畫提供膳食、交通、保險、實作費用,工作人員及隨隊教師請依規定給予補休。

拾貳、執行本計畫相關人員依權責予以敘獎。

拾参、本計畫送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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