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4年4月29日南大視訓字第1040006327號函辦理。
二、凡合乎選送資格之教師,應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合格教師登記證、最近一年考績影印本、切結書)於104年5月18日(星期一)前由服務單位行文報局俾利彙整。
三、檢送104年度特教合格教師在職進修視障專精學分班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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