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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8-04-03 | 點閱數: 548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7年 3 月 31 日府新際字第 1070329098 號函辦理。

二、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高(職)中學學生。

    • 一)以臺南市為主題,任何與臺南市相關的景色、事物或意象。
      • 二)作品要有生氣、有活力的,能提升環境及美感品質,能吸引經過的路人駐足觀賞。
  • 三)內容請適合各年齡層或社會大眾。
  • 四)內容請無關政治、商業廣告(特色市集可)或宣傳宗教(特色廟會活動不在此限)。

四、作品繳交期限及方式:

  • 一)作品格式要求:

1.本次徵集原始作品須拍攝成電子檔,一律以電子檔寄送即可,統一以 jpg格式存檔寄送,解析度不得小於 300dpi ,容量不得大於 10MB 。

2.所有獲”特優”作品於發佈成績後,需提供原始作品以供核對,核對後即歸還。

  • 二)收件期間:107年 4月 9日起至 107年 4 月 16 日中午 12 時止
  • 三)收件規定:

1.收件單位:樹人國小,聯絡人:洪千婷老師,聯絡電話: 06-6856445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汪璇玉/06-2991111#1112)

2.請將作品電子檔( jpg檔)及報名表( word 檔)於收件期間內 email 至: 

  • ,逾時不予受理。

       3.每封信件限提供一件作品電子檔,郵件主旨及作品電子檔請依以下規定撰寫:學校名稱-學生姓名-作品名稱(例:府城國中-王小明-晨光中的孔廟)每位學生限提供一件作品參加,若有更新請務必於信件中載明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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