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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 | 2018-05-16 | 點閱數: 370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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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計畫摘要表(計畫附件 5-1)
    • )107學年度國中小服務學習計畫書(計畫附件 5-2)
    • )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計畫附件 6)
      • 每學年度最高補助 10萬元,依比例國教署補助 8 萬,本局補助 2 萬元。
      • 諮詢輔導費必編列(每學期 1 次, 1 次 2 位委員)。
      • 講座鐘點費:務必編列。
      • 資料蒐集費:如有購置圖書,請併提供書單。
      • 相關補助原則,請參閱計畫「捌、補助原則」之「二、辦理學校」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附件 1-2)。
    • )本(106)學年度申辦本計畫學校者,需另繳交本學年度成果報告(計畫附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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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裝訂時,摘要在上,計畫書(不超過 6 頁)在下成一份。不另作封面。
  • 二)摘要之功能在摘述計畫融入的課程和服務項目,讓學校可藉以對照了解是否為有意義有學習的服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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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檢附國教署補助服務學習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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