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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04-30 | 點閱數: 788

 欲申請107學年度市長獎各類獎項請注意,教育局規定若經錄取市長獎各類獎項後,不得再領取議長獎區長獎校長獎家長會長獎。其餘獎項不限【如服務獎、技藝優良獎等】請同學申請前考慮清楚!欲申請市長獎的同學可至學務處領取申請表

 (申請期限 5/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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