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6 年 4 月 7 日府人給字第 1060364609 號函辦理。
二、旨揭方案現職員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皆可多加利用,並委由「臺灣綜合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及「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與服務,如須了解各該方案內容,請逕與前述聯絡窗口接洽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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