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驗報名期間自115年1月21日(星期三)至2月26日(星期四)止。測驗日期訂於115年4月18日(星期六)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及中高級,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二、簡章及相關測驗資訊可至115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 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 ),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說明:
一、為推動客語復振及推廣客家文化,鼓勵全體市民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同時激勵客語薪傳師投入客語教學行列,期提高本市客語扎根教育推廣及認證合格率,特訂定本計畫。
二、獎勵對象:
(一)設籍本市市民或任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且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二)輔導設籍本市市民或任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且具客家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客語薪傳師。
三、凡參加或輔導設籍本市市民或任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之員工及客語薪傳師,於通過客家委員會 115 年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後皆可申請獎勵。
四、申請人須在客家委員會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之網站公告放榜日起 2 個月內,檢具申請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4 樓)辦理申請。
五、檢附「臺南市 115 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與「客家委員會 115 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供參。
活動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 27 日(星期六)及 28 日(星期日),每日下午 7 時,共 3 場次,免費入場。
(二)地點:安億路路外停車場(臺南市安平區安億路與慶平路)。
(三)備註:市集活動每日下午 4 時起至 9 時。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11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989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轉知及鼓勵所轄(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因應客語師資需求,客家委員會將於115年3月14日(星期六)及10月3日(星期六)各辦理1梯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請鼓勵所屬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四、旨揭日程表已同步公告於客家委員會官網首頁/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又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請轉知所轄(屬),可依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資訊公開/法規查詢/法規條例)查詢。
★請點附件查看日程表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為整備更多現職教師擔任本土語文授課教師,特訂定本獎勵補助計畫。
三、請各校廣為宣導,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認證考試,申請及獎勵程序請參閱實施計畫。
★細節請點標題查看附件喔!
一、依據「臺南市114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獎勵方式:
(一)通過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國小學生通過臺灣台語A1級(基礎級)以上由學校發予獎狀乙紙獎勵;國、高中學生通過A2級(初級)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獎勵,通過B1級(中級)以上,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獎勵。
(二)通過客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高中以下學校學生通過客語初級以上認證合格者,敘嘉獎1次獎勵之(國小學生由學校發予獎狀乙紙鼓勵);國、高中學生通過客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獎勵。
(三)通過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高中以下學校學生通過原住民族語初級以上認證合格者,敘嘉獎1次獎勵之(國小學生由學校發予獎狀乙紙鼓勵);國、高中學生通過族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獎勵。
(四)上開三項能力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合格效力,應以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發證單位所發之正式文書為準且同一級別敘獎一次為限。
三、申請及獎勵程序:
(一)符合本實施計畫第二點獎勵規定之現在學學生,請檢附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向學校教務處提出,並由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
(二)以上敘獎請於該級別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後六個月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各校應於申請期限屆至時起一個月內造具學生敘獎清冊送本局備查。
四、本實施計畫未規定事項,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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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南市教課(一)字第1132586261號, 113學年度「家庭母語月-講母語,逐家作伙來」實施計畫。
二、目的:
1.培養學生使用母語與家庭成員互動,提升母語溝通能力。
2.透過學生志工推廣,增加校園內母語使用機會,提高學生對母語的認識與興趣。
3.利用世界母語日活動,讓學生接觸優質母語節目,提升母語學習環境。
4.結合元宵節民俗活動,以趣味方式激發學生對母語的學習動機。
三、實施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全體學生。
四、實施時間: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二月份(114年2月5日至2月27日)。
五、實施辦法
(一) 家庭母語月—母語週記
1.活動期間:家庭母語月(共四週)。
2.活動方式:
(1).學生每週使用母語與家長或長輩互動,由家長或長輩協助完成紀錄表。
(2).紀錄內容包含與誰對話、對話內容(簡單記錄),張貼於聯絡簿內。
(3).期滿後,由教務組審核,完成者依本計畫獎勵制度給予獎勵。
(二) 學生母語推廣志工
1.遴選對象:本校學生志願參與者。
2.活動內容:
(1).志工於升旗典禮時間輪流介紹常用母語句型,提升全校師生對母語的熟悉度。
(2).活動結束後,由學校公開表揚表現優異的學生志工,依本計畫獎勵制度給予獎勵。
(三) 元宵母語猜謎活動
1.活動日期:2月12日(農曆元宵節)。
2.活動方式:
(1).於大下課時間舉辦母語燈謎活動,設置母語謎語,學生以母語回答並參與挑戰。
(2).答對者可獲得小獎勵,提升學習興趣。
(四) 世界母語日母語節目播放
1.活動日期:2月21日(世界母語日)。
2.活動方式:
(1).於中午時間透過教室播放推薦的優質母語節目,營造母語學習環境。
(2).內容涵蓋故事、歌曲或戲劇等,讓學生接觸不同形式的母語文化。
六、預期成效
1.提高學生在家庭中使用母語的頻率,促進親子間的母語互動。
2.透過學生志工推廣,提高學校內母語的能見度,增進學生的語言自信。
3.讓學生透過母語節目與趣味活動,感受母語的美與價值,增加學習動機。
4.強化校園母語學習氛圍,讓母語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七、學生獎勵與經費來源
1.完成「母語週記」的學生,由教務組審核後,選出18位學生的優良週記,依本計畫獎勵辦法給予獎勵,於學校公開表揚。
2.表現優異的母語推廣志工依本計畫獎勵辦法給予獎勵,於學校公開表揚。
3.參與母語猜謎活動並答對的學生可獲得小獎勵,提升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