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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伊政穎 - 教導處 | 2024-01-09 | 點閱數: 54

(一)落實相關交通安全認知:

1、穿著鮮豔衣以提高用路時的能見度。

2、遠離大型車且勿與之併行,以防止內輪差及視線死角之交通意外。

3、開關車門時需注意後方有無來車、不在馬路上嬉戲或飆車。

4、認識並遵守交通規則及標誌。

(二)騎自行車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不可附載坐人。

(三)勿無照騎車、騎乘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

(四)行人應走行人穿越線、行經路口請「慢、看、停」、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

(五)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中央已修法並於 111 年 11 月 30 日公布施行,須年滿 14 歲方能騎乘,並配戴安全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