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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博祥 - 人事室 | 2019-11-29 | 點閱數: 381

說明:

一、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本案附表所列及該部歷次函釋與本函釋未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函、銓敘部原函及附表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