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臺南市政府業於109年1月31日以府人考字第1090162390號函轉知有關公務人員差勤管理及加班費核給因應措施等事項,俟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2日更新「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表,修正「居家檢疫」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