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南市教安(一)字第1040749901號字。
二、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名額:科任代理教師1名。(正取1名,備取2名)
以能勝任自然、資訊、英語教學者優先錄取,另含綜合、生活、彈性……等其他領域。
參、公告:
一、公告時間:自104年7月31日起至104年8月7日止。
二、公告方式:本簡章及各項試務訊息公告於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
「各校公告區」及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網站(http://104.tn.edu.tw/),請應考教師自行上網查詢。
肆、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須已列入104學年度國小長期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並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教師合格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四、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04年8月6日下午16時前,至台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登錄報名資料。
(二)將履歷表3份(含個人簡介、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長相關證明、服務證明、本市103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成績單…等相關資料影本,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10頁,個人資料恕不退還) 於103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16時前,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校教導處。
二、報名時間:自104年7月31日起至104年8月6日止。
三、報名地點:臺南市白河區內角國民小學(地址:台南市白河區內角里12鄰1號)。
四、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njes.tn.edu.tw/下載
陸、甄選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進行口試。
二、口試日期:104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11時開始
三、口試當日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驗後發還:
(一)國民身分證(不得以駕照或健保卡等其他證件代替)。
(二)合格國小教師證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經原核發學校驗證核章之影本。
(四)報考本市104學年度國小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
柒、甄選注意事項:
一、書面審查:依所附證件進行審查。
二、口試甄選:
(一)口試時間每人5--10分鐘,含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專業理念、專業技能、專業態度等。
(二)口試順序當日現場抽籤決定。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三、計分方式:甄選筆試成績40%,口試成績60%。
捌、錄取與報到:
一、錄取名單公告:甄選完畢並經本校教評會審查同意後,於104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公告正、備取人員錄取名單,並以電話通知正、備取人員。
二、報到時間:103年8月1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到校報到。錄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或放棄)或有本簡章不予聘任之情形者,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三、錄取後,若發現曾有違反基本條件及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經查屬實者,即取消錄取資格,已聘用者,依規定解聘。
玖、聘期與待遇:
一、代理聘用期間: 自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7月1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二、薪資:以月薪計,勞保、勞退依規定按月繳納。
拾、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達三個月以上者。代理教師在聘任期間,如因代理原因消失,應由原聘任學校無條件予以解聘,當事人不得異議。
拾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附註: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須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校外教學、教學展演、校慶週活動等)。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三、上班日期間(含寒暑假及學期中),依據學校需求安排授課、教學及教育相關工作。
四、進用之代理教師,應參加本市或本校辦理之職前研習,時間、地點另訂。
五、其餘相關代理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關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