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臺南青年公共參與行動計畫
本案招募青年團隊,以臺南市為應用場域,並以行政院「國家發展計畫(114 至 117 年)」八大施政目標為主題,進行提案發想並付諸實際行動,原則擇優 5 案執行,每案最高給予 10 萬元行動獎勵金。
參加方式及資格:為鼓勵青年團隊多元組成及擴大全國參與,本計畫組隊條件如下:
(一)鼓勵跨縣市、跨領域成員合作組隊參賽。
(二)每隊 2-6 人。每人限參與 1 隊,不得重複參加。
(三)團隊成員須年滿 18 歲至 40 歲(出生年月日為民國 75 年 4 月 30 日至 97 年 4 月 30 日),且團隊成員須至少 1/2 比例(無條件進入),設籍(或就學、就業、居住)於臺南市。
(四)115 年 4 月 30 日為報名截止日,如報名截止日因故延後,年滿 18 歲資格依實際報名截止日當日為認定, 40 歲資格仍維持以 75 年 4 月 30 日以後之出生年月日為認定。
(五)徵件須知及相關資料: https://reurl.cc/bd65j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