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法務部依資恐防制法第 4 條公告資恐制裁名單,本件制裁名單涉有國人,請就上開指列對象應禁止任何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行為,亦應避免任何金融或商業往來,以避免資恐犯行。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07 年 4 月 17 日法檢決字第 10704511930 號函辦理。
二、本件制裁名單涉及國人張永源及其擔任負責人之 KINGLY WON INTERNATIONAL CO., LTD 、 PRO-GAIN GROUP CORPORATION 等公司,相關訊息請參考法務部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專區( https://www.moj.gov.tw/mp80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