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 107 年 10 月 2 日府消預字第 1071093731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請配合下列事項:
(一)加強學生之安全防範觀念:
1、請將一氧化碳中毒防範觀念修正納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教育課程「燃燒與滅火」或「天然災害與防治」等相關課程中,以普及教育並自幼紮根。
2、協請當地消防單位,提供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資料,於寒流來襲時提醒學生、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之發生。
(二)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強化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宣導影片、海報等,公布於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之下載專區內(網址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284),請自行運用加強宣導,並於學校網頁設置該頁面連結功能,以提供學生及家長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