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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於 113 年 1-3 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
若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時,會先勸導清除及防治,並限期改善;
但是,今(113)年 4 月 1 日後,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積水處孳生病媒蚊孑孓,
一經查獲,將逕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3 千元到 1 萬 5 千元罰鍰,
提醒您,家家戶戶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
讓我們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
◎ 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 (tainan.gov.tw) 登革熱宣導影片 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