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報
109年 1月 30日 15:40
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 1月 29日所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 14 天」之新聞稿,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
終身司:許彤竹科員(02)7736-5679;陳慶德科長(02)7736-5669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
國敎署:曾穆宣先生(04)3706-1356;邱秋嬋科長(04)3706-1350
<一般大學>
高教司:林承臻科員(02)7736-5991;宋雯倩科長(02)7736-5880
<技專校院>
技職司:陳映璇科長(02)7736-5841;楊家瑋先生(02)7736-5772
備註:
一、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
二、其他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三、至私立學校教職員,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