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72275號函及本局電子公告系統110年4月28日第176906號公告諒達。
二、為因應COVID-19疫情,滾動式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課程時數採計原則,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於110年12月31日(郵戳為憑)以前申請展延者,數位課程採計將不受15小時限制。
三、有關環境教育展延數位課程管道及相關內容說明,請參考附件1。相關問題諮詢,請洽教育部委辦團隊育成環保有限公司張先生,電話:(02)2388-0518分機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