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752
  • slider image 751
  • slider image 753
  • slider image 754
  • slider image 755
  • slider image 756
:::
注意 郭佩宜 - 幼兒園 | 2015-12-21 | 點閱數: 489

修正處:報名之佐證資料“教學檔案”更正為“教案”。

若造成誤會甚感抱歉,也已將新的簡章放置教育局公告處及代課人力網囉!

歡迎符合資格且愛孩子的老師們踴躍報名喔~~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洽郭佩宜老師 7942012 轉 702~

 

臺南市將軍區漚汪國小附設幼兒園

104學年度第 2學期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契進辦法)

   三、臺南市教育局 104年 12月 2 日南市特教(一)字第 1041196531 號函辦理。

貳、報名資格:

    一、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叁、甄選名額:正取 1名,備取若干名。

肆、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104年 12月 16 日(三)~104 年 12 月 25 日(五)。

 二、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者於 104年 12月 25 日(五)下午 17:00 前至臺南市

               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登錄相關資料,並檢

               附以下佐證資料親送本園(臺南市將軍區長榮里四號)或以電子

 郵件傳送至本園郭佩宜老師 piggy2352016@tn.edu.tw

    (一)相關佐證資料如下:

1.甄選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附件三)。

2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履歷表及教案1份(格式自訂)。

4.若需委託報名需備委託書(附件二)

(二)為維護您的報名權益,請於資料寄出後,致電本園確認 06-7942012轉 702

    郭佩宜老師。

(三)經本園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將以電話依序通知甄試者。

伍、甄試方式:採試教及口試二種方式辦理。

  一、試教(30%)

     (一)範圍:不限,可自行準備教具

     (二)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70%)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每人 10分鐘。

  三、總成績相同時,依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甄選總成績未達 70分者不予錄

取)

陸、甄試時間及地點:

 一、甄試時間: 104年 12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30 分前於幼兒園行政教

               室報到, 2時移動至甄試地點開始。

 二、甄試地點:漚汪國小教室 (電話: 06-7942012轉 702郭佩宜老師)

柒、錄取聘用:

 一、錄取名單於 104年 12月 29 日﹙星期二﹚15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者應於 104年 12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前至幼兒園報到,應於報到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聘期:

    (一)105年 1月 1 日起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惟育嬰留職停薪教保員如提前復

        職,自復職之日起代理教保員契約關係終止。

    (二)參加甄選之合格教保人員列入日後短期代理之優先人員。

    四、待遇: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

捌、工作內容:

 一、照顧幼兒在園內的安全。

 二、與家長溝通幼兒學習狀況。

 三、教室環境整潔、管理與佈置。

 四、相關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玖、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教保員之薪資支給基準,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

     法第 12條規定,依學歷適用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之薪資第一級給付,

     並接受考核。如教保員為高中職學歷者,依「表二、助理教保員薪資支給

     基準表」之薪資基準支給。

    二、錄取人員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進用,任職期

        間及權利義務依該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甄選人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

        刑責,由甄選人員自行負責。

   四、經錄取後發現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條」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

        格。

   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  頁公告。(http://www.owes.tn.edu.tw/)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數位漚汪

漚汪國小媒體報導
新生入學
育英書院獎學金
公開資訊專區
+宣導網站
+漚汪校刊
+學務報報
+常用連結

主題網頁

成語隨時背

ㄑㄧㄢ ˊ ㄌㄩ ˊ ㄐㄧ ˋ ㄑㄩㄥ ˊ
比喻人拙劣的技能已經使完,而終至露出無能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