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集組別:幼兒園組、國小組共六組(一至六年級分開評選)及國中組。
二、參加作品: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規格:
1.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為原則(含水墨畫),一律不得裱裝、捲軸及裝塑膠袋。水墨作品請襯底在四開圖畫紙上。貼畫作品之媒材以 0.2 公分(2mm)高(厚)度為限。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原則(約 109 公分× 787 公分),作者三-四人為限,需同校同年級學生。
(三)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觀察體驗、地方特色、時事議題等自由命題)。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由命題)。
(四)參加數量:
1.幼兒園組:包括公、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每校各主題作品以5件為限。
2.國小6組: 1~6 年級各一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60班以下學校各主題各年級組別作品以10件為限,61班以上各主題各年級組別作品可增加至 15件。
3.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30班以下學校各主題作品以10件為限、31班以上各主題作品可增加至 15件。
(五)作品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附件 1)。一式二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三、送件日期:
(一)初選:各校自定時間辦理校內初選,並擇優參加本市複選。
(二)複選:
1.各主題作品皆由學校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比賽完畢不退件。
2.收件時間及地點:
3.作品總清冊(附件2),請統計送件作品數量。
4.惟得獎總數以參賽作品之25%為上限,小數點無條件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