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辦理本市 113 學年度教師及護理人員視力保健研習一案,請派員參加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23847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近視防治醫學實證新知,並以生活技能融入相關健康教學活動,增進教師落實視力保健教學策略,以強化校園推動視力保健知能,該署函邀本局與委辦單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次研習訂於 11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於善化大同國小博視館辦理。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國小請指派 1 名代表參加。
(二)對視力保健議題有興趣之校長、教師及護理人員,亦開放國、高中學校參加。
五、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 114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前至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登錄報名(請選取善化區大同國小或研習代號 305387),公務人員部分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系統報名。
六、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