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 4 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 106 年 4 月 24 日考臺組叁一字第 10600031071 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106 年 4 月 27 日公訓字第 106000602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等 4 項訓練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已登載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請逕自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