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者請持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帶分發委託書及雙方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辦理報到。
二、107年1月22日(星期一) 14:00~14:20 (親自或委託)完成報到手續,未準時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報到地點:漚汪國小-辦公室。
四、分發作業地點及時間:漚汪國小-海洋資源中心(14時30分開始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