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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仁愛的訪客 - 學務公告 | 2016-03-23 | 點閱數: 637

臺南市 105 年校園流感疫情宣導注意事項

一、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疾病。流感症狀包括發燒、頭痛、流鼻水、喉嚨痛、咳嗽、肌肉酸痛及疲倦等。高危險群的病患(65 歲以上長者、嬰幼兒、高風險慢性病患及孕婦等),可能引發嚴重併發症,甚至導致死亡;最常見併發症為肺炎,其他還可能併發中耳炎、鼻竇炎、腦炎、心肌炎、心包膜炎等。

二、落實疫情通報:

(一) 個案通報:立即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中心)辦理通報。

(二) 疑似群聚感染:同一班級 5日內有 2 位(含 2 位)學生感染流感,請於完成校安中心疫情通報後,一併通知本局學輔校安科及轄區衛生所,以利協助進行疫情監控等防治措施。(流感潛伏期-被感染至症狀出現約 1-4 天)。

三、環境清潔消毒:

(一) 校(園)方應進行校園及教室環境清潔及消毒工作,室內保持空氣流通通風。

(二) 可使用政府核可的消毒藥品、濃度 70%的酒精或稀釋漂白水(比例: 1(漂白水): 99(水))消毒室內環境表面。

四、請各校(園)加強衛教宣導事項:

(一) 利用疾管署流感專區(網址為 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布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二) 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及注意呼吸道衛生,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 1公尺以上。

(三) 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四) 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國小及幼兒園學(幼)生建議請假至少七天(含假日);國中及高中職學生請假至少五天(含假日))直至症狀解除後 24 小時始返校上課,在家自主管理期間亦請不要至安親班或補習班,避免造成其他機構內之群聚感染。

(五) 有關在家自主管理學生課業學習部分,請學校應為學生規劃停課期間之相關輔導學習計畫,或其他學習活動。

(六) 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 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五、有關季節性流感Q&A防疫篇、流感病程之可能態樣可至本局網站(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2)學輔校安科/文件下載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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