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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仁愛的訪客 - 學務公告 | 2016-03-23 | 點閱數: 723

臺南市 105 年校園腸病毒疫情防疫宣導事項

一、 在所有腸病毒中,除了小兒麻痺病毒之外,以腸病毒 71 型最容易引起神經系統的併發症,感染腸病毒 71 型後,常出現的症狀如下:

(一) 發燒時間較長:常超過 3天,體溫可超過 39℃。

(二) 幾乎都有手足口症狀:在手部、足部、口腔後方、膝蓋、臀部等部位出現針頭大小紅點的疹子(水泡)。

(三) 容易有中樞神經併發症:如嗜睡、持續嘔吐、肌躍型抽搐(類似驚嚇的全身性肢體抽動)、意識不清等。

二、 落實疫情通報:

(一) 個案通報:立即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中心)辦理通報。

(二) 疑似群聚感染:一旦有學生感染腸病毒,請於完成校安中心疫情通報後,一併電話通知本局學輔校安科及轄區衛生所,以利協助進行疫情監控等防治措施。

三、 環境清潔消毒:

(一) 校(園)方應進行校園及教室環境清潔及消毒工作,室內保持空氣流通通風。

(二) 一般環境消毒,建議使用 500PPM濃度之漂白水(市售漂白水稀釋 50 倍),針對病童分泌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建議使用 1000PPM 之漂白水(市售漂白水稀釋 100 倍)。

(三) 清洗完畢的物體移至戶外,接受陽光照射,藉由紫外線殺滅病毒。

四、 請各校(園)加強衛教宣導事項:

(一) 加強教育幼(學)童正確之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二) 加強幼(學)童時時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教導其於進行清掃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必須採行必要的個人保護措施,工作完畢時手套應取下,不可戴著工作手套亂按或亂摸其他物品。

(三) 透過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等方式,將腸病毒防治正確知識傳布教育幼(學)童家人,落實「生病不上學」之防疫觀念。

(四) 避免提供帶毛玩具,玩具應經常清洗、擦乾淨,避免染病兒童之口沫殘留於玩具上。

(五) 為收容之嬰幼兒換尿片(布)時,工作人員要注意衛生,事前事後均應正確洗手。

(六) 時時關心與注意幼(學)童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班級幼(學)童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或請假聚集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腸病毒感染聚集,宜通知校長、學校醫護人員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七) 加強宣導家長妥為照顧生病請假或配合停課之兒童,不要放任孩童外出活動或將之送到安親班、補習班,以免疫情擴散。

(八) 停課標準:

1. 幼兒園: 727(一週內,有 2生醫生診斷患腸病毒,停課 7 日)

2. 國小低年級: 737

3. 國小中高年級: 747

(九) 多加利用疾管署腸病毒專區(網址為 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布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腸病毒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強化師生及家長對腸病毒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十) 有關停課班級,請學校應為學生規劃補課措施。

五、 教育局將不定期執行洗手設備及腸病毒衛教宣導查核,查核項目包括洗手設備、正確洗手時機認知度、執行洗手動作正確率及環境清消等,針對不合格者加以輔導,並複查至完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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