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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返校打掃之班級注意以下幾點事情並遵守:
1. 打掃時間:當日 8 : 00 至 9 : 30 。
(1)準時點名,請同學準時集合。
(2)8 : 30 分後才到的同學,不得入班級隊伍,直接向組長報到,工作將由組長另行 安排。
(3)當日該班若打掃速度快並認真完成分配區域,學校組長檢查完並由導師點完名即 可提早結束。
2. 集合地點:學務處旁川堂。
3. 服裝規定:穿著運動服及布鞋。
4. 打掃區域:當日由班長抽籤決定打掃區域,再由導師分配。
5. 請假規定:
(1) 若因故無法於規定時間返校打掃,請事先完成請假手續,並於請假單加註預定補 掃日期。 (2) 若當天有突發狀況無法前來,如:生病、下大雨等。請於當日打電話向導師或學 務處請假並告知補掃日期。(06-2682724 轉 525)
(3) 無故未到或未能在暑假完成返校者,開學後擇一週於中午時間愛校服務。(愛校 服務時間由衛生組公布)
6.核發時數:核發 1.5 小時的服務時數。
備註:(1)若返校打掃當天遇到大雨需暫停返校乙次,會當天一早公布於本校校網。
(2)若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停課即當日暫停返校打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