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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者請於114年9月15日前填妥學生資料表(如附檔),以電子檔方式繳交給註冊組辦理。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臺灣文教基金會114年8月18日 (114)關字第020-1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每學年每人新臺幣6,000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 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線上 教學設備,剩餘費用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 處理,包括學用品、營養午餐、制服費、學校課輔費、校 外教學…‥等就學用途項目,如當學期有未用完之款項則 需退回該基金會。
三、申請方式係以電子檔方式收件(勿用手寫),請學校將簡介 (表二)及學生資料(表三)彙整後,於114年9月19日(星期 五)前備齊前項資料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2359),逾期概不受理。
四、本案以資源匱乏地區及113學年度獲補助學校為優先,請學 校協助提供給最需要的學生。另為落實助學金使用情況, 該基金會於114學年度將進行抽查本市2-3個申請學校,被 抽查的學校需繳交表單(五)助學金使用明細表,及其相關 憑證(收據/發票)正本。
五、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如有涉及其他處室相關業務,請橫向 協調聯繫。
六、檢送旨揭學校推薦名冊、學校簡介、學生資料、學校帳戶 資料暨領據、寶貝助學金使用明細表及原函(如附件1-6)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