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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本站消息 | 2018-03-26 | 點閱數: 362
壹.活動對象:
一、 請本市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證明書(24 小時)」校長,務必參加,
校長採優先錄取。
二、 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 1 年或累計 2 年以上。
三、 本市高國中小環境教育推廣人員(建議以「學務主任」或「教務主任」擔任為
原則,亦可指定具環境教育熱忱或專業之專任教師擔任)。
四、 參與本研習後請自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依「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
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送教育部申請環境教育認證。本局預定於同年 8
月底辦理「107 年度環境教育認證產出工作坊」(針對通過 24 小時環境教育認
證研習人員,輔導如何向教育部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若有需求人員,
屆時請務必參加。
五、 名額有限,額滿為止,參加人員請於本(107)年 6 月 8 日前上全國教師在職進
修網站報名。( http://www4.inservice.edu.tw ),課程代碼: 2381230 。
貳.研習時間/人數: 107 年 7 月 2 日~107 年 7 月 4 日,人數 150 人。
參.研習地點:臺南市億載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肆.課程規劃:如附件一,全程參與者本局方核發「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之 24 小時研習時數認定,為免浪費訓練資源,
報名務請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