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公益勸募許可辦法」,業經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1 日以衛部救字第 1101362972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 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0 年 9 月 7 日府社團字第 1101071405 號函辦理。 二、旨案修正辦法,如有相關疑義可電詢本府社會局游世玲小姐,電話( 06-6322231 分 6526 )。 三、檢送旨案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各 1 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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