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接受各校委託辦理本市 111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以下事項請各校務必配合:
(一)有關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請各校薦派校內正式教師擔任,薦派名單請於 111 年 6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 15774】。
(二)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薦派原則如下:
1 、開缺學校薦派初試監考人員:
(1)普通班班級數為 18 班(含)以下之開缺學校每開缺 1 名薦派 2 名,以此類推。
(2)普通班班級數為 19 班(含)以上之開缺學校每開缺 1 名薦派 3 名,以此類推。
2 、開缺學校薦派複試工作人員:薦派至少 1 名。
3 、上開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未開缺之學校可自行推薦,有意願參加之國中小正式教師亦可自行報名。
4 、已接受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者,請勿報名複試工作人員。
(三)國小暨幼兒園初試相關作業:
1 、工作講習時間地點:(倘為防疫需要變更講習方式或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1)第一次講習: 111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地點:永康區永信國小。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2 、初試當天: 111 年 7 月 2 日(星期六)上午 6 時 50 分至 11 時 40 分,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3 、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四)國小複試相關作業:(倘為防疫需要變更講習方式或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1 、講習時間地點: 111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地點:永康區永信國小。
2 、複試訂於 111 年 7 月 16 日(星期六 全日)及 17 日(星期日 半日) :當日上午 7 時 40 分起,確定之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 、複試工作人員,工作津貼計全日 1500 元、半日 750 元(參加講習者講習費 200 元另計),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複試二日皆出席者敘嘉獎二次。
(五)請各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二、相關問題詢問窗口:
(一)國小請洽永康區永信國小教務處鄭美華主任(TEL : 2320783 分機 701)。
(二)幼兒園請洽永康區大橋國小教務處楊栢青主任 (TEL : 2033001 分機 711 )。
三、其他相關說明:
(一)本局將視試務作業實際需求完成工作人力分配,另案公告需出席之工作人員名單,列入名單之教師請配合相關試務作業,除不可抗力之事由且經試務承辦學校認可者,餘皆請務必出席;未列入名單者則免出席協助試務,不再另行通知。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提高本市學校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COVID-19 疫苗之接種,依本局 111 年 4 月 2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544262 號函辦理,自 111 年 5 月 9 日起進入校園之工作人員皆應接種三劑疫苗,爰於協助試務期間請配合進入校園之防疫措施,出示打滿三劑證明(持紙本疫苗接種小黃卡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或出示 3 日內 PCR 陰性證明,方可入校。
(三)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相關人員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