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09 年 10 月 6 日
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120303 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以學生能有效學習東南亞語言及文化為目的,學校
可依據所在區域族群特色及各種資源,自行辦理或與區域跨
校聯盟,或召集社區家庭親子共學,規劃不同辦理項目,每
項課程 1 年至少 40 節課,至多 80 節課。
三、本案訂於 109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辦
理網路說明會,網路說明會連結公告於《教育部國教署新住
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newres.k12ea.gov.tw/),最新
消息》,請有意申辦之學校上網收看,若無法及時收看,另
將於說明會後,將影片留存於網站上,可隨時逕至網站收看。
四、請各申請學校於 109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前依旨揭實施計畫,
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網站之樂學活動專區填報相關
資料,由本局線上初審後,由國教署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並核定補助經費。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曹東洲專
任助理,電話(049)2222269 分機 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