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方式:
一、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各類作品以送件方式參賽
1.收件截止時間: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二)
2.收件地點:學務處學生活動組
3.送件要求:作品請依美展規定規格及使用材料,完成後再送件,不符者不予評審。並將作品標籤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二、實施計畫&作品標籤:請至本校網站首頁下載或至學務處索取。
三、成績公佈:中華民國 111年 9 月 29 日(星期四)由本校聘請相關專業教師評審後,成績公佈於學校佈告欄與學校網站首頁(http://www.sdjh.tn.edu.tw/)
四、錄取名額:各類組錄取特優與優選作品若干件;由評審擇優代表學校參加「臺南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