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26379A 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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