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 D 級各機關應辦事項規定,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二、為協助學校本年度尚未達成上開規定所屬人員,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於愛課網 ( https://icourse.tn.edu.tw/ ) 開設三小時「資通安全教育訓練」研習課程(即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請協助轉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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