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1 月 23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0114441 號函辦理。
⼆、旨揭計畫期程⾃112 年 2⽉1⽇⾄112 年 7⽉31⽇⽌。
三、請貴校推薦種⼦教師依據本案計畫申請格式於 111 年 12⽉13⽇前將申請計畫書及經費表紙本函送⾄<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特幼教育科黃薏庭老師收。計畫書電⼦檔寄送⾄artcampus123@gmail.com 國立⾼雄師範⼤學審查。
四、檢附來函及課程申請計畫,請逕⾏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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