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22600724 號函 辦理。
二、因應各賽場場地空間限制及維護賽場秩序,請依據「111 學 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決賽攝影人員入場攝影及 入場觀賽人數一覽表」(如附件)規定入場,並依各賽場規 劃之觀眾席區域入場觀賽,相關規定另公告於全國學生音 樂比賽網站( https://web.arte.gov.tw/music/)最新消 息。
三、檢附各場地攝影及觀賽人數一覽表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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