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局 109 年 7 月 13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090838506 號函諒達。
2.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020)年 12 月 1 日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進出八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邊境檢疫」、及「醫療應變」…等措施,爰重申防疫期間禁止出國相關規定。
3.本市各類人員自 109 年 3 月 17 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單位)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前往之國家如屬「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者,原則上禁止前往;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目前全球均列為第三級警告,併予敘明。
4.倘同仁因特殊原因有親赴旅遊警示第二級及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含轉機)之必要者,應函報本局專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