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資優鑑定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如附件,請參閱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中一般智能優異鑑定【初選】應試注意事項與考場分配表如附件,請參閱
1.請攜帶 2B 鉛筆、橡皮擦、評量證;評量證請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列印
網址:
2.兩天測驗:第一天( 113/2/24 星期六)、第二天( 113/2/25 星期日)請務必於 7 : 50~8 : 20 至報到處完成報到(需出示評量證)。
3.「評量證」第二天應試請記得攜帶,若忘記攜帶請出示考生健保卡或戶口名簿於報到處進行補發。
4.請考生從“東興二街”大門進出校園。
5.兩天測驗結束時間分別為:第一天(星期六)上午 11:00、第二天(星期日)上午 11:55
6.考試時,教室門窗全數打開通風,請考生注意自身狀況攜帶保暖衣物,避免著涼。
7.考生背包或手提袋等物品須放在走廊,如有攜帶手機務必關機。
8.請考生考前閱讀 違反評量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以免不小心違反試場規則造成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