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報到入學
通過學生請於 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至 3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前持「鑑定結果通知單」、「安置志願書」及「教育需求評估報告」向新東國中輔導室報到(例假日恕不受理),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安置。
※「安置志願書」及「教育需求評估報告」將與「鑑定結果通知單」一同寄出
※「安置志願書」請學生家長“擇一勾選”並簽名,不論是否接受安置服務都須繳交
※「教育需求評估報告」第二頁務必由就讀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章!
注意:成績複查
時間至 110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截止,填寫成績通知單下方之複查申請表,並另以書面通知結果,例假日及逾期不予受理。